政策解读

两大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正式成立

发布时间:2016-04-27

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的复函》(发改经体[2016]414号)。这也标志着两大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正式成立。该文件还配套下发了两大交易中心的组建方案,并且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定位和组织形式、业务范围、主要业务界面和机构设置做出了界定。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要依托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形式组建,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电网公司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组建,南方电网公司持股比例66.7%,其它相关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参股。组建两大交易中心指导思想的相同之处都在于贯彻落实9号文和国家有关配套文件,坚持市场化改革为方向,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依法依规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更强调推动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使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则强调了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和政府间框架协议为前提,推动国家能源战略的落地和南方电力市场建设。

两大交易中心组建的基本原则基本相同,都强调了遵循规律、确保安全,遵循电力工业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充分考虑电网运行实际和电源结构特点,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统筹兼顾、平稳起步,坚持试点先行,统筹考虑省(区)间差异,协调推进市场建设、价格机制、交易规则制定等各项工作,确保平稳起步;规范运行、相对独立,将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在政府指导下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强化第三方监督工作,确保交易机构规范运营。

在定位与组织形式方面,两大交易中心都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市场规则,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交易机构的日常业务不受市场主体干预,交易业务与电网其他业务分开。并且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为市场主体提供交易服务的同时,按规定合理收费。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还需要逐步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市场整合,未来开展电力金融交易,负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电力交易基本规则,提出电力市场和交易运营有关技术、业务和管理标准。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而无此方面定位,只是按市场规则与其他电力交易机构进行业务协同,确保跨省区交易业务与各省(区)省内市场化交易业务的有效衔接和顺利开展。

在业务范围方面,两大交易中心的业务范围涵盖了市场建设、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市场成员注册管理、市场分析预测、交易组织、交易合同管理、交易计划管理、交易结算、市场评估与风险防控、市场服务与信息发布等内容。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明确了按授权对市场主体和相关从业人员违反交易规则,扰乱交易秩序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报告,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则提交了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估。

在主要业务界面方面,两大交易中心都包括了市场成员管理、市场分析预测、交易组织、交易合同管理、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交易结算与信息发布等业务。不同之处在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只组织年度和月度交易,日前等现货交易由调度机构组织,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尽管也组织年度和月度交易,调度机构负责日以内即时交易,但等市场完善后,将日前交易职能由调度机构转交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此外,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采取统一注册模式,在一地注册,即可参与省内、跨省(区)市场交易。

从目前公布的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来看,两大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也标志着电力市场体系的构建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上一轮电力改革仅仅是提出了建设区域电力市场,而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则意味着本轮电力改革的目标在于建立全国性的电力市场。但从组建的具体方案来看,两大电力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能还只是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和政府间协议,仅仅开展中长期交易而缺乏现货市场交易,这也只是展示了电力市场的形式而缺乏实质性的内容。而且国家级交易中心与区域或省电力市场的协同仍然是本轮电力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

撰稿人: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徐骏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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