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政府管制致使墓园价格暴涨

发布时间:2013-04-04

要让人们“死得起”,有尊严地死,根本的是减少对公墓的管制,在殡葬行业引入社会竞争,实行投资方式和资本运作的市场化。

今天是清明节。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清明节是一个祭祀祖先的节日,其方式就是扫墓。但是近年来,“死不起”却成了许多城市居民的一块“心病”。“死不起”的主要原因就是墓地太贵。以本市为例,总价四五万元的墓地属于最便宜之列,而10万-50万元之间均属中档,最贵的“豪华墓”可达数百万元之巨。部分墓地价格三四年里暴涨3倍,10年间涨了20倍。这样的上涨速度,比商品房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很多人感叹:“生为房奴,死为墓奴”。这对讲究孝道的中国人来说,确实非常尴尬。

造成墓地价格疯涨的原因,本质而言,在于政府对殡葬业的垄断和管制。表面看,墓园的经营主体并非只有民政部门下属的企业,民资和外资都可进入该行业。例如在广东91家经营性公墓中,超过三分之二是属于民营或外资老板的。但由于政府对经营性公墓实行严格的管制,实际上造成墓园缺乏竞争,成为一种稀缺产品和服务。

政府首先对墓园的数量进行“从严控制”,新增墓园数量缓慢,让人感觉供不应求,预期价格就越涨越高。这种从严控制又是通过繁杂的审批手续来进行的。据报道,在我国,对墓园申请建设的大部分流程都在县市一级进行:提交建设公墓的申请报告和可行性报告后,要通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建设规划部门的审查,以及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涉及林地的,还应有林业部门的审查意见;此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的预先审核,以及申请人的资格证明和资金信用证明。这一系列的流程完成后,再上报到省一级审批。此外,还要“年检”。这一圈下来,无疑会增加墓园经营者的成本。

不仅如此,政府更是通过土地来控制墓园的数量。根据一些墓园经营者的说法,申请建设墓园的关键是要拿到土地。跟房地产开发相似,墓园建设开发也是“土地先行”。公开“招拍挂”是经营性墓园的主要土地取得方式。按照相关规定,经营性墓地的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参照商业用地执行。这样,地方政府可通过拍卖收取墓地开发商的土地出让金。招拍挂奉行的是价高者得,自然会增加墓园经营的成本。

除此外,政府还从墓地获取部分收益。因为公墓项目规划、审批和撤销的权力在省级政府手中,在一些省份,政府可以从墓地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抽取管理费。

作为一种特殊行业,墓园为消费者提供的安葬服务同样是一种商品,既是商品,也就要投入。一般来说,公墓行业需要组建专业的管理团队,需要建立规范的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再加上前述政府的严格管制所产生的额外成本,要想墓价不涨都很难。

在政府管制的同时,也存在垄断,这在中小城市和县城特别明显。由政府投资兴建或政府参与合作经营的墓园,都会形成极为明显的垄断经营模式。虽然政府部门经营的墓园其土地的获得是由政府划拨或低价取得,但由于缺乏竞争,它们的墓地价格甚至比民资和外资经营的墓地价格还高。

殡葬不仅是个体生命终结的仪式,也是亲属表达对逝者哀悼追思的方式。要让人们“死得起”,有尊严地死,目前来看,希冀政府把“殡葬”全部包下来,真正体现公墓的所谓“公”性质不太现实,可以像北京、上海等地一样,建公益性公墓,或者在经营性公墓配置一定规模的公益用地,向特定低收入群体提供低价的墓地。但根本的是减少对公墓的管制,在殡葬行业引入社会竞争,实行投资方式和资本运作的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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