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中央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顶层设计

发布时间:2016-04-27

继去年年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后,今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既是落实去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配套文件,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立足于破解我国城市盲目、无序扩张,“城市病”持续蔓延加重等城市发展难题,对规划、建设、管理等城市发展的核心环节进行了科学的顶层设计,明确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要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意见》面向2020年,描绘了我国未来城市的美好蓝图,并从城市规划、城市风貌、节能城市、公共服务、城市环境和城市治理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并明确了一系列任务清单和时间表,时间跨度覆盖了未来的5-15年。

《意见》要求,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超大、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大城市达到30%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力争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

为破解城市发展难题,实现城市发展目标,《意见》提出了许多新理念,如: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实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 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同时,《意见》部署了许多“狠招”、“实招”,如: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实现规划督察全覆盖;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棚改安居工程的土地、财政和金融政策,落实税收政策;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历经37年改革开放,我国城市发展也进入转折时期。《意见》的出台既反映了现阶段我国城市发展问题刻不容缓,也说明了中央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的决心和行动,对于指导新型城镇化建设也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撰稿人: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李云雁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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