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金融改革应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培育地方金融产业

发布时间:2013-04-15

核心提示:我国受市场经济体系整体发展水平的影响,金融市场的作用发挥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不如人意之处。除因我国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育不足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受我国目前高度集权的垂直型金融管理体制的影响。金融服务不足必将对地方实体经济形成负面影响。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实体经济和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的齐头并进,当务之急就是要打破高度集权的垂直型金融管理体制,赋予地方政府在管理地方金融方面的自主权。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象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这个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层面:第一,现代经济最基础、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资金,通过金融手段可以将资金配置到最有效率的领域,并据此带动其他要素的流动,这个作用可称为一次要素配置作用;第二,现代产业生产天然伴随着生产、市场、不可抗力等各类风险,并带来与之相应的生产要素配置风险,这个风险需要依托金融手段在全社会进行分配和转移,并带动各类生产要素的再次分配,这个作用可称为二次要素配置作用;第三,现代经济最关键的环节是商品(包括要素商品)的交换,马克思说,从商品到货币是惊险的一跳,这个惊险一跳所伴随的资金流动和信用转移必须依托金融手段实现,商品流通背后带来的各类要素间接流动可称为三次要素配置作用。因此,金融虽然不直接参与商品产出,但作为背后的关键因素决定了商品产出和流通的效率高低,决定了社会生产的要素组织和风险分配。可见,金融是现代经济当之无愧的血液和神经中枢。

发挥金融对于资源配置的核心作用依赖于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从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来看,实体经济的市场有效运转是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的前提条件。只有实体经济以竞争机制为主导,才会主要依赖于市场方式配置资源,也才能主要通过金融市场将资金配置到最有效率的领域。金融市场作为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的主要平台,是整个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发挥离不开它与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等实体经济市场的互动和渗透。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主要通过计划手段配置资源,金融市场名存实亡,即可为一个有力佐证。其次,金融市场内部的有效竞争也是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的核心和关键。按照现代金融理论,只有金融市场是一个有效市场,才能准确实现市场在资金的时间价值、资产定价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核心功能,从而开发出丰富多彩的金融产品,并通过这些金融产品交易实现资金配置。因此,可以说,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象征,金融市场也是现代市场体系中最活跃、最有渗透力的因素。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和作用大小体现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以及其市场体系是否配套和完善。

金融市场作用发挥不足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进程中,逐步把金融市场的建设和完善放到市场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中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国金融资源总量快速增长、市场主体逐步培育、金融产品日益丰富,市场配套机制和监管水平也逐步完善,金融在经济运转和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越来越得到充分发挥。但与此同时,受制于市场经济体系整体发展水平的影响,很多方面还存在不如人意之处。

总体来看,由于在实体经济领域存在太多的政府管制,行政配置资源的力度周期反复,实体经济对于金融市场的依赖作用也时上时下;同时,由于实体经济内部的较多领域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企业经营中受价格管制、业务审批和市场准入等因素影响较大,造成该领域实体经济与金融市场的互动难以按照市场标准进行,金融被动服从于行政手段进行资源配置。不仅如此,在金融市场内部,也存在较多的行政化影响。由于监管部门的行政化色彩较浓,大型金融机构等主要市场主体多为国有机构,在业务经营和市场准入方面受审慎监管思路影响,过分强调风险,造成市场创新活力不足,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市场配置资源核心作用的发挥。

目前,这种以“金融服务不足”为特点的金融市场作用发挥不足在地方政府层面更加明显。越到基层领域和市场发育薄弱的环节,越面临金融资源配置的严重不足。这种局面的形成,除上述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目前高度集权的垂直型金融管理体制的影响。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金融行业大多实行条线垂直管理,不论是“一行三会”为代表的监管部门还是大型银行机构大都如此。这种管理模式在历史上曾对规避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干预、保证金融市场的专业化市场化运营从而降低系统金融风险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时至今天,已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最突出的体现就是造成金融创新与普遍金融服务不足。由于监管机构与地方经济发展关系不密切,同时受信息不对称因素影响,监管导向过分强调风险规避,使得监管机构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创新金融需求和市场弱势群体存在的普遍金融服务需求重视不够,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严重不足。在这种监管导向下,金融机构一方面面临垄断经营格局下的创新和普遍服务动力不足,一方面又在经营中过分强调风险责任造成创新规避。按照金融学界的说法,这种对金融活动和金融体系的过多干预和限制已构成一定程度的金融抑制。

金融抑制和金融配置资源的作用发挥不足必将对地方实体经济形成负面影响。目前,越是相对贫困的区域,越在亟需产业发展资金的同时面临巨大的资金外流压力;越是在三农经济、中小企业等市场发育薄弱环节,越在寻求金融资本流入时处于弱势,不得不面临灰色金融、高息贷款和资金饥渴的痛苦局面。这已成为我国下一步区域发展和金融改革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

培育地方金融是当务之急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实体经济和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的齐头并进。在当前,我认为当务之急的突破口,就是要打破高度集权的垂直型金融管理体制,赋予地方政府在管理地方金融方面的自主权,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培育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地方金融产业。

地方政府应该在地方金融市场中发挥主导作用,除了便于打破垂直性管制导致的金融抑制外,还因为地方政府具有组织和信息优势外,便于其在引导地方产业发展中发挥协同作用。我国当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期,地方政府在地方产业培育和发展中处于主导地位。政府在发挥地方产业规划和培育中的引导和推进作用时,必然也要求其发挥在地方金融产业中的开发性培育作用。产业是形,金融是神,产业是金融发挥作用的基础和土壤,金融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关键环节。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经济基础和产业环境,必然也要求配套不同的金融环境和金融产业形态。目前,中国产业格局正在飞速变化,这对金融配套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金融创新至关重要。按照过去高度集权的垂直型金融管理体制,必然带来金融创新和供给不足;仅仅依靠市场手段和金融机构自身努力,也难以满足产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日新月异的要求。只有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依托自身的政策、信用、资源和平台优势,引导并支持金融按照产业发展要求进行创新,才能大大促进产业和金融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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