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票价政府监管

发布时间:2013-03-15

中国政府网14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铁路总公司注册资金为10360亿元人民币。并明确,历史债务问题没有解决前,国家对公司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不增加铁路改革成本。

批复说,中国铁路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依法对公司进行行业监管。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新的交通运输部的职能也将进行很大的调整和发展。对于铁道部下属的18个铁路局如何整合,杨传堂表示应该是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挂牌之后,一步步向前推进。而对于民众最为关心的未来铁路运价问题,他表示,票价应考虑公益性,相关部门仍会对此进行管理。

另据报道,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负责人说,3月14日下午,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大会在原铁道部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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