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非居民天然气价格

发布时间:2015-03-03

2015-03-02来源: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

通知要求,根据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440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元;放开天然气直供用气门站价格,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居民生活、学校、福利机构等用气价格不变;价格调整和改革试点方案从2015年4月1日起实施。

我省2014年天然气消费量为35.8亿立方米,其中增量气约8亿立方米,非居民增量气约6亿立方米。价格调整和直供用户价格市场化改革之后,我省非居民用气价格将整体降低,特别是大工业用户、燃机电厂、分布式能源等用气成本降低,对我省天然气市场培育和发展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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