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观点

法律缺失与管制体制改革困境

发布时间:2009-05-29

摘 要:中国垄断行业管制体制改革采取的是“先改革、后立法”的路径,法律明显滞后于垄断行业的改革,行业法律法规成为深化改革的重要障碍。在部门主导的立法体制下,垄断行业法律演进具有了内生的政治博弈特性,改革僵局成为制度均衡结果,行政管制潜藏着管制范围的扩张性和管制权滥用的倾向,从而加剧了管制失灵的风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需要采取“立法为先导、法治为根本”的改革原则,为此需要强化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形成管制的法治内生性治理秩序。

关键词:法律缺失,法治,依法管制,管制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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